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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计划申报书)

8大优惠政策正式出台实施后可给前海入驻企业和人才带来重大利好。图为建设中的前海。

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来前海就业创业可享何种待遇?注册在前海的企业“归巢”在地办公能减免多少租金?总部企业落户可获得哪些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日前一次性发布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大优惠政策,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些政策涵盖人才、办公租金、总部企业、金融、物流、专业服务、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其中“深港合作”“在地扶持”“产业集聚”是显著特征,正式出台实施后可给入驻企业和人才带来重大利好。

1 “惠港澳”力度空前加大

8个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既有新制定的,也有对时限到期政策的修订。从制定过程看,所有政策几乎都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了调研,且在比对过上海、海南等自贸区和深圳市及各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草拟而成,问题导向和实用性较此前有大幅提高。

具体梳理后则发现,“深港合作”力度空前加大,几乎所有政策都有惠港元素。比如人才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中,单独设置了“深港人才合作”章节,对港澳青年从实习、就业、创业予以全链条补贴,对聘用港澳人才的企业也给予用人资助;其他产业专项资金针对港资或港澳台资企业的奖励幅度,也大多是按内资企业扶持标准或上限的1.3倍甚至1.5倍予以核定和执行。

这也与前海作为深港合作重要平台的定位密切相关,特别是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强调,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促进粤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这为前海再次“加码”,此后园区深港合作步伐明显加快:

2020年12月31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和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在前海挂牌。前海有意携手该校,发挥各自优势,打造前海国际高端智库集聚区。

2021年1月,前海启动“前海港澳青年招聘计划”,该计划为常态化设置。截至本月初,已累计发布436个岗位,促成数十名港澳台青年与前海企业签订就业性意向协议。

1月22日,《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前海全面放宽限制,对取得香港税务师或澳门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允许其执业登记后可免试跨境执业。两个月后,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在前海揭牌,27名港澳人士和2家税务师事务所获颁职业和行政登记证书,饮得“头啖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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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地扶持”促企业“归巢”

作为国家级战略平台,前海对企业的吸引力毋庸置疑,截至2020年底,前海合作区注册企业已达14万家。

但受前海建设时序、片区配套不完善、地址托管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前海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分离的情况也较为突出。为促使注册企业“归巢”,2019年前海曾启动“企业归巢”三年行动计划,并出台深圳首个对企业市场化办公空间给予扶持的专项性、普惠性政策,补贴对象主要分为承租单位与产权单位,当时扶持比例为实际缴纳租金的50%,每年最高可获补贴500万元。

从目前企业的反响和实施效果来看,该租金补贴政策增强了在地企业获得感,也鼓励了产权单位共同招商的积极性,企业回归前海在地办公的意愿明显提升,加快了产业集聚。从已于2020年底完成发放的2019年度租金补贴数据上看,共受理103家房源备案申请(同一申报主体视为1家),承租单位申请195家,产权单位2家。经审核及公示,补贴金额合计7797.38万元。

但随着近两年前海办公用房释放量增大,以及预测未来3年还将迎来空间集中释放期,调研中发现原有政策也存在政策受惠面不够大、部分办公用房空置率仍较高等问题,亟须进一步加强对产业氛围和生态的营造、对产业人才的集聚。

因此,从8个政策征求意见稿中,都看到坚持问题导向的态度,均将“在地在营”列为政策制定的基本导向,集中力量和资源解决片区产业发展生态、楼宇空间成本等问题,着力“筑巢”,吸引企业“归巢”。

3 集中资源提升“产业聚集度”

前海正处于由“创业十年”迈向“黄金十年”的阶段。但从大环境看,园区面临的竞争也增多,一方面上海浦东新区及临港片区、海南自贸港等政策高地优势明显;另一方面,深圳市内河套、光明科学城、口岸经济带等后发区域建设提速,深港合作平台不再只有前海。

作为国内首个深港合作战略平台,亟须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政策导向,集中资源、精准用力,推进区域协同、错位发展。面对新形势,前海目前正在全面启动“两城六区一园一场六镇双港”建设规划中。

其中,“两城六区”是前海深港国际服务城、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国际高端智库集聚区、深港专业服务业集聚区、深港新型商贸物流发展集聚区、深港数字经济集聚区、深港总部经济集聚区;“一园一场”是前海石公园、前海深港广场;“六镇双港”是前海深港专业服务业小镇、深港文创小镇、深港商贸物流小镇、深港数字经济小镇、深港总部经济小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小镇,以及“一带一路”贸易组合枢纽港和深港国际人才港。

今年以来,这一系列建设稳步推进:

2月24日,前海管理局与深圳市人才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高水平建设前海国际人才港,力争将其打造成国际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的第一站和首选地。

3月9日,前海管理局与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携手建设深港新型商贸物流集聚区和创造中国特色粤港澳大湾区免税购物中心。

3月18日,前海率先启动前海规划的六大产业小镇之一——深港商贸物流小镇建设,首批产业合作重点项目——利丰、中外运、嘉里、中免国际、东方嘉盛、越海供应链、和正集团等深港商贸物流企业签署了入驻意向书。

4月7日,“六区”中第一个区域前海深港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也正式启动,将打造全国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最短、港人港企集聚程度最高的区域。

此次的8个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有4个是对具体产业的扶持,分别是针对“金融业、商贸物流产业、新兴产业和专业服务业”;另外4个则是有助于园区整体发展、招才引智,包括“人才发展、办公用房、总部企业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保障”等。

“没有运营服务就没有前海长期稳定的繁荣发展,前海正在从空间开发建设向‘开发+运营’转型,即将进入开发开放的3.0时代。”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区域所所长时鲲认为,作为落实服务支持港人港企的重要区域,前海将制定新的政策吸引更多港企落地。

■政策亮点

关键词1 人才发展

港澳青年来前海工作可获就业奖励

政策名称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对于人才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前海一直都有,但原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此次拟推出的“办法”是前海人才政策2.0版,重点聚焦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归巢人才”等三类群体。

其中,“高层次人才”方面,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拟分别给予720万元、324万元和216万元的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在前海落户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市设站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0%配套资助;对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等,按照省市资助金额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

“港澳青年”方面,对来前海工作的,拟按博士6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及以下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奖励。同时,为聘用港澳青年的前海企业分摊用人成本,按每名港澳青年在前海应税工资薪金收入30%,给予每年最高8万元的用人资助,每家机构最高240万元。

对取得港澳或内地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办科技及创意机构,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给予3万元创业奖励;对参与前海管理局组织的“港澳青年招聘计划”的,则按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实习补贴。

“归巢人才”方面,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对前海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要求在前海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机构或不低于30万元的港资机构全职工作,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奖励标准拟为:对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和“1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直接经济贡献25%、35%和超过20%部分给予奖励。个人最高限额3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2000万元,其中前海总部企业和港资机构的个人最高限额5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3000万元。

2 办公用房

租金扶持拟不再设“租赁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限制

政策名称 《前海办公用房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与此前的租金补贴政策相比,该“办法”主要扩大了受惠面和加大了对港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前是指位于前海合作区范围内“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用途为办公的物业”,现在或只要“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的物业和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即可。

租金扶持对象也扩大为“入驻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且经该局认定的企业;经该局认定的总部企业;由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且入驻该局主办的创业园区的;不符合前三类的企业”,不再设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50(或100)平方米的条件。

同时,对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0年1月1日后在前海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标准的购置扶持,其中港资企业的标准相应的提高至1.3倍。

3 总部企业

金融企业总部扶持封顶额拟增至5000万元

政策名称 《前海鼓励总部企业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前海对总部企业的扶持政策自2016年即开始了,但现已到期,“办法”是在原基础上的修订。

比如,调整了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其中,对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适当降低了认定标准,直接经济贡献由2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由1亿元降至5000万元;增加了金融企业总部扶持标准,最低档次由300万元增至800万元,封顶由2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还新增了总部企业用地支持条款。

此外,加大了对港资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了港资企业总部的定义,不再详细单列其各种类型,只要申报企业股东满足一定比例港资成分的即可申报。同时,提升了赴港资总部企业的扶持标准,由原来的按一般企业扶持标准的50%调增至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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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业发展

适度降低金融机构获奖励准入门槛

政策名称 《前海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融是前海支柱产业,此前已有扶持政策,但“办法”是重新制定,特别是在全球经济金融发展重心向中国转移、金融科技掀起金融行业颠覆性变革等大背景下,前海此次瞄准“深港合作、跨境金融、金融科技、数字金融”等领域,提出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扶持办法,以持续保持前海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该政策制定呈现四大导向,一是突出发展持牌金融;二是突出特色金融创新,包括对金融科技、数字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等业务进行扶持,力争实现弯道超车;三是突出深化深港合作,加快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力争用10年时间将其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一流金融城;四是突出金融在地经营。

比如,大幅提高奖励幅度,对持牌金融企业总部的奖励比例,由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扶持,提升为按照1:1配套扶持;对港资企业则按相关核算金额的1.5倍给予支持。

同时,适度降低奖励准入门槛,如市政策要求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才可获得落户奖励,但前海不做要求;对港资金融科技企业获得奖励只要求资本金5000万元(其他2亿元),吸引更多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此外,还拟把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三类金融企业视同金融总部机构,享受有关扶持措施。

5 商贸物流

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或高达3000万元

政策名称 《前海促进商贸物流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扶持商贸物流是前海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深港商贸物流发展集聚区”和稳外贸的必要之举。该“办法”重点支持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的对象,拟设定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对港澳台企业的扶持标准和上限按1.3倍予以核定和执行。

具体领域包括“贸易物流供应链发展”“航运发展”和“商贸物流业深港合作载体”。比如,对有较大外贸贡献的物流供应链企业,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50万元的,可享受10万—100万元的奖励;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中国进(出)口企业200强”等,可享受10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新增欧美、亚洲外贸航线,船公司每新增一条此类航线,且年吞吐量超过1万TEU,可享受300万元支持;鼓励电商直播基地入驻合作载体,根据其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扶持。

6 新兴产业

与光明、河套形成错位协同发展格局

政策名称 《前海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是为提升前海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新起草的政策,全面覆盖行业龙头、高成长性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新兴产业链中的优质主体。

“办法”选择数字经济作为突破口,将围绕新锐企业等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配合数字经济先导区的空间规划与专项政策支持,形成新兴产业由点带面协同发展的“组合拳”。

政策上更侧重于对技术产品化和产业加速期的支持,重点吸引新兴产业总部、财务中心、研发中心、品牌营销中心等落户,与光明、河套形成错位协同发展格局。在深化深港创新合作上,则意在破除要素流动障碍。

关键词7 专业服务

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落户或可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支持

政策名称 《前海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截至2020年底,前海专业服务业累计注册企业19025家,占前海注册企业数的15%,但纳税规模仅有11.49亿元,占比为2.4%。

为改变现状,“办法”将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等,最高可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集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根据纳税情况给予最高150万元的突出贡献支持或经营增长支持,二者择优享受;对获得国内外相关权威奖项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支持不超过200万元。上述如为港澳台资机构,还可按相关标准的1.3倍给予支持。

此外,拟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点专业服务业机构或港澳台资机构可给予5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服务业园区,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 社会公共服务

新开业三级医院或可申请千万元扶持

政策名称 《前海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前海作为未来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国际化城市新中心,随着在地就业人员和居住人员增加,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酒店、餐饮、零售和配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起草该“办法”,旨在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在前海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解决前海在地企业和居民的各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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